1. 绿地率指居住区内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和道路绿地四种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等人工绿地 2. 土方工程系统图,‘+’表示填方,‘-’表示挖方,中间无符号表示不需工程挖填土方量,属施工待整平区 3. 表示道路横拱排水应在路面之上画箭头 4. 对车流量较多基地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大于70M 距人行道、引桥道、地铁出入口大于5M 距公交站台大于10M 距中小学、公园、残疾建筑大于20M 当基地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5. 在大城市车辆较多的主干道,靠近交叉路口附近设置公交中途站,一般应设在交叉路口100米以外处 6. 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有: 台阶、平台、窗台 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 7. 有人行道的 2米以上窗扇、窗罩,0.4米 2.5米以上活动遮阳,人行道减1米,≤3米 3.5米以上阳台、凸形封闭窗、雨蓬、挑檐≤1米 5.0米以上雨蓬、挑檐,人行道减1米,≤3米 8. 无人行道的 2.5米以上窗扇、窗罩,0.4米 5.0米以上雨蓬、挑檐,≤1米 9. 地下建筑物距离用地红线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7倍,不得小于5米 10. 场地雨水暗沟的坡度大于0.4%;明沟的坡度大于0.2% 11.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洪水位标高0.5-1.0米,否则应采取防洪措施 12. 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应根据面临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高度 13.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无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并通汽车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8米 各类管道支架和围墙时为1.0米 14. 居住区道路边缘到建筑物的距离 无出入口居住区道路高层5米 ,多层3米;小区路3米;组团、宅间2米 有出入口居住区道路高层5米 ,多层5米;小区路5米;组团、宅间2.5米 距山墙高层4米 ,多层2米;小区路2米;组团、宅间1.5米 距围墙均为1.5米 15.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0%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土墙或护坡 16. 基地车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3%,亦不应大于8.0% 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0%,但其长度不应超过80米,路面应有防滑措施 5-6%(800)、6-7%(500)、7-8%(300)、8-9%(150)、9-10%(100)、10-11%(80) 横坡宜为1.5-2.5% 17. 基地人行道的纵坡不应大于8.0% 大于8.0%时宜设踏步或局部坡度可不大于15.0%的坡道,路面应有防滑措施;横坡宜为1.5-2.5% 18. 建筑物底层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至少0.15米 19. 当场地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再衔接城市干道 20. 人行道>1.0M;横坡1-2%;距建筑物1.5M 21. 道路的转弯半径小车6M;货车9M 22. 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小型车为直线15%;曲线12% 23. 在竖向设计中,计算土石方平衡时,对于非粘性土壤使用的松散系数为1.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