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建筑工程评估指标体系表中有一级和二级指标 2. 7层及以上(16米)住宅必须设电梯 3. 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米时,应设电梯 4. 医院病房楼,设有空调的多层旅馆,超过5层的公建室内疏散楼梯,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设歌舞厅放映厅且超过3层的地上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公共建筑门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总疏散宽度,可不设封闭楼梯间 5. 图书馆内书库、非书资料库的疏散楼梯,应设计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档案馆库区设置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门采用不低于乙级防火门 6.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 7. 12层及以上每栋楼设电梯不应少于两台 8. 建筑楼梯一般不应超过18级,且不应少于3级 9. 楼梯净宽按每股人流0.55M+(0-0.15M)计算,并不应少于2股人流 10. 管道井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11. 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 12. 图书馆照明一般室0.75M水平面—150-200-300LX 老年室0.75M水平面—200-300-500LX 陈列室0.75M水平面—75-100-150LX 读者休息室0.75M水平面—30-50-75LX 13. 托幼园照度标准 活动室150LX、保健隔离室100、寝室75、卫生间30、门厅20 14. 中小学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灯其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 15. 二级踏步不允许出现在楼梯梯段 16. 电梯和自动扶梯均不可以计作安全出口 17. 建筑物底层地面至少应高出室外地面0.15M 18. 电梯不宜被楼梯环绕 单侧排列电梯不应超过4台 双侧排列电梯不应超过8台 19. 候梯厅深度 单侧台住宅电梯 ≥B 其他电梯 ≥1.5B 多台双侧排列时 ≥相对电梯B之和;并<4.5M(客梯) 20. 一般平屋面的最小坡度为1:50 瓦屋面无望板坡度1:2、有望板1:2.5 石棉瓦坡度为1:3 波型金属瓦坡度为1:4 压型钢板为1:7 21. 10米以上建筑无上人屋面楼梯时应设上屋面人孔或外墙爬梯 22.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米,外窗窗台低于0.8米时应采用防护措施 23. 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玻璃 24. 旋转门、电动门和大型门的临近应另设普通门 25. 建筑物内的吊顶应设检修口及通风口、水管道通过应有防产生冷凝水措施、管线多时应留有检修空间 2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的透光材料或安全网,并应有防产生冷凝水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 27. 窗的开启形式应能方便使用、开启应安全并易于清洗、平开窗适用于多层或高层 28. 砖墙-0.06米处设连续水平防潮层,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墙身侧面加设防潮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