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 ③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因设计变更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①承包商应该对自己就合同文件的解释负责; ②承包商应该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③该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工程量增减都不得调整合同价格,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5)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为27天,原因是: ①因业主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要求停工20天,业主对停工承担责任,顺延工期是合理的。 ②罕见的暴风雪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7天。 ③春节期间已包含在合同工期内,春节放假是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预见的,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其延长工期要求。
主观题答案仅供参考 6、ABC 7、ABCE 8、B 9、B 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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