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 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组织实施的节水工程,应优先选择《大纲》推荐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一些重大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给予资金补助支持。 5.2.6 引导社会投资节水项目,特别是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节水项目给予贷款支持。鼓励多渠道融资,加大对节水技术创新和节水工程的投入。 5.2.7 建立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取水加价等科学合理的水价制度。 5.2.8 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在实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过程中,应积极采用《大纲》推荐的节水技术。 5.2.9 建立和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结合行业、地区特点,建立以取水定额为核心的考核、评价、管理体系。 5.2.10 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取水定额执行情况、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使用情况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新建用水工程(项目),不得采用本《大纲》和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5.2.11 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制度,规范节水产品市场。 5.3 建立健全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服务体系 5.3.1 加强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节水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加快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 5.3.2 加强节水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信息发布、宣传培训等活动。 5.3.3 加强节水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取水定额标准体系,完善节水基础标准、节水考核标准、节水设施和产品标准、节水技术规范。 5.3.4 积极推动节水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节水技术,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水技术和产品。 5.3.5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节水技术科普宣传,加快节水技术的推广。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