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机房及主要设备的空间要求
一.锅炉房
(一)位置选择
1.靠近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
2.减少烟尘的影响,尽量布置在下风侧。
3.燃料、灰渣运输方便。
4. 燃煤锅炉房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专用房间内。
5.燃油、燃气锅炉房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专用房间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建筑内或裙房内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h(或发热量不应超过 4.2MW),且单台蒸发量不应超过2t/h(或发热量不应超过1.4MW)。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不应设在人员密集的房间上一层、下一层、贴邻。
(二)锅炉房的布置
1.锅炉房平面一般包括锅炉间、风机除尘间、水泵水处理间、配电和控制室、化验室、修理间、浴厕等。
2.单层布置的锅炉房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在不同部位。
3.单层布置的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不大于12m,且面积不大于200m2时,出入口可只设一个。
4.多层布置的锅炉房各层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出入口应有通向地面的安全梯。
5.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向外开。辅助间、生活间等通向锅炉间的门向锅炉间开。
6.锅炉间外墙的开窗面积应满足通风、泄压、采光要求。泄压面积不小于全部锅炉占地面积的10%。
7.燃煤锅炉房烟囱高度应高出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
8.预留设备进出洞。
(三)设备空间要求
1.锅炉上部检修平台距梁下不小于2m。
2.炉前净距:1~4t/h炉, 燃煤锅炉不小于3m;燃油、燃气锅炉不小于1.5m。
6~20t/h炉, 燃煤锅炉不小于4m;燃油、燃气锅炉不小于2m
35~65t/h炉, 燃煤锅炉不小于5m;燃油、燃气锅炉不小于3m
3.炉侧面,后面净距:1~4t/h炉,不小于0.8m;
6~20t/h炉,不小于1.5m;
36~65t/h炉,不小于1.8m。
4.其它设备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7m。
(四)锅炉房面积粗略估算:
1.旅馆、办公楼等公建(以10000m2~30000m2为例)的燃煤锅炉房面积约占建筑面积的0.5~1.0%,燃油燃气锅炉房约占建筑面积的0.2~0.6%。
2.居住建筑(以100000m2~300000m2为例)的燃煤锅炉房面积约占建筑面积的 0.2~0.6%,燃气锅炉房约占建筑面积的0.1~0.3%。
二.制冷机房
(一)制冷机房净高
1.氟利昂及替代品压缩式制冷机房不应低于3.6m,活塞式制冷机一般3.6~4.5m,离心式制冷机一般4.5~5.0m。
2.氨压缩式制冷机(一般用于冷库)不应低于4.8m。
3.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设备顶部距板下(梁下)不小于1.2m。
(二)设备之间留出0.8~1.5m检修通道。
(三)制冷机房在地下室时要有运输通道和通风设施。
(四)氨制冷机房(一般用于冷库)不应设在食堂、托幼附近或人多的房间附近。要由两个互相远离的出口,至少要有一 个直接对外,门向外开。
(五)应考虑振动、噪音对环境影响,选好位置,作好隔音、吸音。
(六)制冷机房面积粗略估算(以10000m2~30000m2为例)
1.旅馆、办公楼等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0.925%~0.75%;
2.商业、展览馆等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1.57%~1.31%。
三.空调机房
(一)位置选择:在地下室时要有新风和排风通向地面。在地上时尽量靠外墙,进新风和排风方便。
(二)防止振动、噪音的影响,做好隔声、吸声。
(三)面积和高度应满足操作和维修要求。
(四)门向外开。
(五)空调机房占用面积粗略估算(以10000m2~30000m2为例)
1.全空气系统占总建筑面积3.9%~3.3%。
2.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占总建筑面积2.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