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区规划
(1)主要任务
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的衔接。
(2)主要内容
1)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人口分布、建设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2)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限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3)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用地范围,控制原则。
4)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5)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停车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
(3)文件及图纸
1)分区规划的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2)图纸包括规划分区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4.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包括如下内容:
1)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建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各级支路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及标高。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5)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和图纸: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2)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对医院、住宅、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4) 道路系统规划设计;绿化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规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5.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
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是指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作局部性变更。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是指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发现总体规划的某些基本原则和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作出重大变更。
6.城市规划的审批
城市规划必须坚持严格分级审批制度,以保障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城市规划纲要要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7.新的理论概念
20实际90年代,我国城市规划领域提出了城市设计和景观设计的概念,目前对这些概念的认识尚有不同见解,但这些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引起环境问题的重视,加强城市规划中某一部分工作,即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城市设计和景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中有关空间,体形和环境方面的规划。
(七)解放后我国城市规划的成就与经验
(一)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
全国在“城市建设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指导下,城市工作重点放在恢复和发展工业及改造棚户区。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
以工业建设为重点,对全国重点城市进行了规划,其间共完成了150个城市的规划编
制工作,新建城市39个,改扩建城市54个。
(三)1958—1960年的城市规划工作
在“二五’计划前三年,广泛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因受“左”的思想影响,城市规划出现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追求高指标的盲目问题。
(四)1961-1966年的城市规划工作
我国经济困难时期,中央采取“调整、充实、巩固、提高”方针,压缩生产和基建。“三线”建设强调“靠山、分散、隐蔽”,忽视了城市在经济建设的作用。
(五)1966—1976年的城市规划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规划机构被撤销,城市规划建设停滞,造成城市环境恶化、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六)1977—1980年的城市规划工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和1980年两次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提出恢复和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及规划法制建设问题。
(七)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工作
20世纪80年代初,90%以上的设市城市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和报批。城市规划工作转向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1986年后,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土地统一开发、土地有偿使用、住宅商品化;乡镇工业促进了小城镇发展;14个开放城市的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适应了对外开放的要求。
(八)1989年11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用法律形式肯定了城市规划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理顺了规划编制和管理过程中的关系,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市的标志。
例: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哪两个阶段(B)。
A.总体,分区;
B.总体,详细;
C.总体,控规;
D.分区,详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