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都立足于处理好功能要求、艺术形象和技术条件这三者的关系。其中,物质功能和审美要求的满足是设计的目的,而技术条件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建筑功能涉及到建筑的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等问题。其中空间组织是问题的关键,空间组织是靠合理的动线(人流、物流、货流、设备流)来保证的。
一、公共建筑的单一空间设计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所以功能对于单一空间的量、形、质就有相关的规定性:
量——合适的大小(面积)、容量(体积);
形——合理的形状
质——反映空间品质的采光、通风、日照等条件。
一个空间要有合适的量、形,在此基础上要有合理的门窗设计,包括位置、数量、形状、开启方式、高度等,门窗设计是决定空间品质的基本因素,同样是建筑功能问题的重要方面,应在设计中综合考虑,统筹解决。
二、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1.主要空间(主要使用部分)
所占的面积比较大者;
面宽较长;
高度较高;
体量较大;
造型特异。
2.次要空间(次要使用部分、辅助部分)
相对于主空间,在面积大小、高度、面宽、长短、体量及造型方面逊于主空间。
3.交通联系空间
在空间特质上属于联系、协调、服务等地位的空间。
设计中应首先进行逻辑分析,把所有的构成空间进行概括总结,确定主要空间、次要空间和交通联系空间,根据活动行为的展开抓住交通联系空间这一根本,主要空间、次要空间就成了随后的一系列排列和组合,在进行组合过程中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正是由于交通联系空间的形式灵活多变,才出现丰富多彩的建筑形式也反映了建筑师的设计个性和思想,交通联系空间直接决定着建筑的未来使用的高效和管理的灵活,也就成了建筑方案的关键。
• 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1.水平交通空间
应直截了当,防曲折多变,与各部分空间有密切联系,宜有较好的采光和照明。例如走道。注意当走道兼其他功能时,应注意功能的叠加,如医院门诊部的过道,可兼供候诊之用。某些展览陈列性质建筑的过道,观众可边看边走。走道的宽度是由基本使用功能和防火疏散决定的。
2,垂直交通空间
位置与数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置均匀并有主次,与使用人流数量相适应。主要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坡道四种主要方式。
(1)楼梯
楼梯是公共建筑中常用的垂直交通联系手段。楼梯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功能要求和防火规定,安排在各层的过厅、门厅等交通枢纽或靠近交通枢纽的部位。
楼梯可分为如下几种:
1)直炮楼梯;
2)双跑楼梯;
3)三跑楼梯;
4)旋转楼梯。
在公共建筑设计中,基于防火疏散的需要,至少需设置两部楼梯(出规范有特殊要求)。旋转楼梯不能作为疏散楼梯。
(2)电梯
当公共建筑层数较多或某些建筑虽然层数不多但因有特殊需要(如医院),除布置一般楼梯外,还应布置电梯以解决垂直交通问题。
(3)自动扶梯
自动扶梯因具备连续不断地乘载大量人流性能,因而适用于具有这种人流特点的大型公共建筑,如大型商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