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4 厕所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二、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2.70m。
第3.2.4条 妇、产科和计划生育
一、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
二、妇科和产科的检查室和厕所,应分别设置
第3.2.5条 儿科
一、应自成一区,宜设在首层出入方便之处,并应设单独出入口。
二、入口应设预检处、并宜设挂号处和配药处。
四、应设置仅供一病儿使用的隔离诊查室,并宜有单独对外出口。
五、应分设一般厕所和隔离厕所。
第3.2.6条 肠道科应自成一区,应设单独出入口、观察室、小化验室和厕所。宜设专用挂号、收费、取药处和医护人员更衣换鞋处。
第3.2.7条 处科换药室宜分无菌室和一般换药室。
第3.2.8条 门诊手术用房由手术室、准备室和更衣室组成;
第3.3.1条 急诊应部应设在门诊部之近旁,并应有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第3.3.4条 抢救室宜直通门厅,
第3.4.4条 住院用病房
一、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
二、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同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三、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四、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不应通过其它用房进入病房。
第3.4.7条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和浴厕
一、设置集中使16床设1个大便器和1个小便器;女厕每12床设1个大便器。
二、医护人员厕所应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