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汽车库设计规范(JGJl00--98)
1.0.4 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建筑宜按容量规模分为4类:
停车数大于500辆的为特大型;
停车数301-500辆的为大型;
停车数51-300辆的为中型;
停车数小于50辆的为小型。
3.2.4 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汽车库库址,车辆 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
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
3.2,5 公用汽车库的库址,当需设置办理车辆出入手续的出入口时应设候车道。候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m,长度可按办理出入手续时需停留车辆的数量确定,但不应小于2辆,每辆车候车道长度应按5m计算。
3.2.7 特大、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
3.2.8 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的障碍物。
3.2.9 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3.2.11 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
4.1.2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网相调,并应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
4.1.4 汽车库内小型汽车与小型汽车、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平行停车时汽车间纵向净距 1.20m:
垂直式、斜列式停车时汽车间纵向净距 0.50m;
汽车间横向净距 0.60m;
汽车与柱间净距0.30m;
汽车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间净距:纵向0.50m,横向0.60m。
4.1.5,3 小型车垂直通车道方向的最小停车带宽度:
平行式:2.4m
30~斜列式:3.6m
45喇列式:4.4m
60喇列式:5m
垂直式:5.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