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环境条件优越地段布置住宅,其布局应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用地节约紧凑。住宅群体组合还应注意功能方面的要求:如日照、通风、密度、朝向、间距、防噪声、环境幽静条件等,以达到居住方便、安全、利于管理的要求。
(二)在I、Ⅱ、Ⅲ、Ⅳ类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刚度、防寒、保温与防风沙,在Ⅲ、Ⅳ建筑气候区,还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人室的要求。
(三)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四)居住建筑经济的基本概念
1.人口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
2.人口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
3.住宅建筑套密度(毛)。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2)。
4.住宅建筑套密度(净)。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m2)。
5.住宅面积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m2/ hm2)。
6.住宅面积净密度。也称住宅容积串,是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m2/ hm2)。
7.建筑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面积。
8.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9. 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基底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10.改建拆建比、每公顷土地开发测算费及单元综合测算投资经济技术指标。均用于初步可行性规划研究之用。
居住区规划住宅场地选择基本内容、参考经济技术指标及功能分析等可查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或《建筑设计资料集3》中有关居住区规划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