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热源与锅炉房设置 (一)热源 采暖消耗的能源形式一般为煤、油、燃气、电力等,集中采暖的热源形式为:热电 厂、区域锅炉房、局部锅炉房、热泵、直燃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等形式。分散式采暖 以电力直接供暖或单户锅炉作为热源。 1.局部锅炉房 局部锅炉房指的是为一个或几个建筑物服务的锅炉房。可设置在建筑物内或附近的独立房屋内。配备一台或几台功率不大的小型锅炉。燃煤的小型锅炉热效率低,自动化程度低,因此供给相同热量所消耗的燃料多,燃烧排放物多,不利于环保和节能,但锅炉房初投资低。用于没有集中供热系统和当地环保部门对燃煤锅炉应用无限制的地方,或用于资金有限以及对供热有特殊要求的热用户。 2.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锅炉房) 在当地没有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废热可利用的情况下,应建以集中锅炉房为热源的供热系统。集中锅炉房的单台容量不宜小于7.0MW,供热面积不宜小于10万m2。对于规模较小的住宅区,锅炉房的单台容量可适当降低,但不宜小于4.2MW。区域锅炉房指的是为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的大型锅炉房。用室外热网将一个或几个热源与众多热用户连成一体。所配备的锅炉功率大,自动化程度高,热效率高。因此供给相同的热量所消耗的燃料少,燃烧排放物少,减少单位供热量锅炉房的占地面积和城市运煤、运灰渣量,减少管理人员,有利于节能和环保。 3.热电厂 居住建筑的采暖供热应以热电厂为主要热源。在工厂区附近,应充分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热电厂是同时生产电能和热能的发电厂。由热电厂作为热源供热,又称为热化。热电厂供热的特点是:锅炉容量大,自动化水平高,热效率高达90%以上,热水(蒸汽)温度高,热力网管线长,供热范围广。在热电联产基础上的集中供热比区域锅炉房还要节约燃料,减少有害物排放量,供热范围大,热电厂可建在远离负荷中心处,更加有利于节能与环保。供热水(蒸汽)温度一般在110~130oC,甚至更高。热电厂供热一般不直接送入散热器,而是通过热力站换热后供给各建筑。 4.热泵 热泵是消耗一部分高位能量使低位热源(如空气、水所含热量)转变为高位热源的装置。所供的热量是所消耗高位能量的几倍。在一定条件下是一种节能的热源。热泵设备实质上是一套制冷设备,因此热源与冷源可合为一套设备。我国长江中下游及其周围地区属夏热冬冷地区,夏季需供冷,冬季需供暖,这种热源尤为适用。 5.直燃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 夏季用直燃机供冷冻水,冬季用直燃机供热水,省掉锅炉房或热力站。一机两用,甚至一机三用(供热、供暖和生活热水),与独立燃煤锅炉房相比,直燃机燃烧效率高,对大气环境污染小,可省去热源机房,同时,该设备体积小,机房用地省;若用燃气型直燃机,还可缓解城市燃气的季节性峰谷差问题。但是,设计中选择机组时应注意冬夏季负荷合理匹配。这种供热方案对于电力紧张,又不允许设锅炉房的地方;以及区域热源不可靠或远离热源的建筑尤为适用。 若当地有余热、废热或区域性热源可利用时,可用热水(或废蒸汽)驱动的吸收式机组采暖和供冷。 6.电力直接供暖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1)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5)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