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空调系统设备技术层的设置
1. 空调系统的划分原则
(1)负荷特性,根据建筑物的朝向,使用时间和功能划分。
(2)建筑层数,根据设备、管道、配件的承压能力,沿建筑高度方向上划分为低区、中区、高区。
(3)空调基数及精度,根据室内空调参数及空调精度,相近的房间划为同一系统。
2.设备技术层的设置原则
(1)单层和多层建筑,应尽可能不设专门的技术层; 、
(2)20层以内高层建筑,宜设上部或下部一个技术层;
(3)20~30层的高层建筑设上下两个技术层;
(4)30层以上高层建筑,宜设上、中、下三个技术层;
(5)高层建筑中还可设下部和侧旁技术层。
高层建筑的技术层可以与避难层合用,但设备管道集中布置,技术层层高估算见表5—10。
(四)制冷机房
高级住宅、高级宾馆等许多重要建筑里,空调已成为建筑物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空调用制冷机房作为冷源又是空调中最重要的部分。
1.机房设计
制冷机房的位置,应尽可能设在冷负荷中心;
氨制冷机与空调机房应分开设置,这里考虑了氨有刺激性气味和毒性;
较大型的制冷机房主机间宜与辅助设备间和水泵房隔开;
氟里昂制冷机可布置在各种建筑物内,其制冷机房与空调机房可设置在同一房间;
高层建筑空调负荷大,冷源设备也很庞大。为了节省机房占地面积,大多数将冷源机房放在本幢楼内或附近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屋顶层。
此外制冷机房内还应考虑维修间、值班室以及其他生活设施。
2.设备布置
(1)机房高度
制冷机房的高度,应根据设备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氟里昂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3.6m;
对于氨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4.8m;
对于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顶部距屋顶或楼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2)设备布置
制冷机房内的设备布置,包括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膨胀阀、油分离器、贮液器、干燥器、调节阀等应符合工艺流程,使连接管路短、流向顺,并便于安装操作与检修。制冷机房内压缩机间宜与辅助设备间和水泵间隔开。
(3)间距要求
1)机组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小于lm,与配电柜的距离不小于1.5m;
2)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2m;
3)留有不小于蒸发器、冷凝器或低温发生器长度的维修距离;
4)机组与上方管道、烟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应小于1m;
5)机房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
(4)制冷机房所需面积
各类机房面积估算见表5—11。
(五)空调机房
空调机房设备应尽量紧凑,少占建筑面积;
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但应避免与有防振和消声要求的房间相邻;有条件时,机房与空调房间可布置在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或走廊的两边;
自动控制室集中布置在空调机房内,并能观察机房全貌;
应与氨制冷机房分开,如采用氟里昂及其他无毒的制冷剂时,制冷机和空调机可布置在同一机房内;
不宜于空调房间共用一个出入口,外门和窗应向外开启,大型空调机房应有单独的外门及搬运设备的出入口;
不宜西向,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在工作区内应有良好的采光。
分散在各层的冷风柜房,每间房的面积为10-25m2,应尽量靠近空调房间,并有新风入口。
空调风管和水管占顶棚内净空高度:
1) 大面积空调(集中式):600-800mm
2) 客房、办公楼等空调(新风盘管加新风):400-6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