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及场地设计的指标控制 一,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建设用地含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共9类。 (一)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如下表 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表1-25
指标级别 |
用地指标(m2/人) |
指标级别 |
用地指标(m2/人) |
I |
60.1~75.0 |
Ⅲ |
90.1~105.0 |
I I |
75.1~90 |
Ⅳ |
≥106.1~120.0 | (二)城市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城市四大类主要用地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各类用地指标见表1-26。 城市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表1.26
类 别 名 称 |
用地指标(m2/人) |
类 别 名 称 |
用地指标(m2/人) |
居住用地 |
18.0—28.0 |
道路广场用地 |
7.0—15.0 |
工业用地 |
10.0-25.0 |
绿 地 |
≥9.0 | (三)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用地的总和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为60%-75%。各类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见表1-27。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表1.27
类 别 名 称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类 别 名 称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居住用地 |
20~32 |
道路广场用地 |
8~15.0 |
工业用地 |
15-25 |
绿 地 |
8~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