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受卫生设备的普及率、卫生器具的设置标准、居住地区所处省份及当地气温、居民生活习惯、气象条件的影响
卫生器具的设置标准是直接影响生活用水定额的首要因素
2. 室内消防栓各层均设,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的任何部位,且拿取方便
3. 建筑物的吊顶内允许敷设生活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不应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不得穿越烟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
4. 一类公建、高层塔式住宅、十二层以上的单元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及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公建需要设置高层消防电梯
5. 高层建筑、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M,其他单多层建筑不应超过50M
6. 在厂房内,地面为混凝土,其排水铸铁管的最小埋设深度,地面距管顶的距离为0.4M
7. 温度高于40℃的排水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
8. 为防止贮水池、水箱的水质污染:
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净距不应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建议采用饮用水池标高高于化粪池、采用隔墙隔开、化粪池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渗材料)
贮水池设在室内时,不应在污染源房间的下面
非饮用水管道不得在贮水池水箱中穿过,更不能与非饮用水接入
加盖水池和水箱的房间可不密闭
9. 喷泉水的水质要求宜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感官性状指标
10. 室内消防水箱的储水量为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
11. 生活污水量的确定以生活污水的最大小时流量与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相同
12. 生活污水的最大小时流量由住宅或公建生活用水定额、小时变化系数确定
13. 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直径不应小于100
14. 居住、公建 幼儿园
居住和公建中,大小便器受水部分离地面的高度
坐式大便器(从台阶面至上边缘)外路排出管式 400
虹吸喷射式 380
大便槽(从台阶面至冲洗水箱底) ≥2000
蹲坐式大便器(从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1800 1800
坐式大便器(从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900 900
立式小便器(至受水部分上边缘) 100
挂式小便器(至受水部分上边缘) 600 450
小便槽(至台阶面) 200 150
化验盆(至上边缘) 800
洗脸盆(至上边缘) 800 500
洗涤盆(至上边缘) 800 800
污水盆(至上边缘) 500 500
15. 容积式水加热器出口的最高温度和配水点最低温度,当无需软化处理或有软化处理时
水加热器出口的最高温度不大于75℃,配水点最低水温不小于60℃
16. 雨水量应以当地暴雨强度公式按降雨历时5分钟计算
17.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18. 管道井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当需要进入检修时,通道最小宽度是0.6
19. 七层及以上的塔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室内消火栓(和设电梯的层数相当)
20. 雨水斗的排水连接管管径不得小于100
21. 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水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2. 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当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在出水管上端宜设检查用的放水阀
23. 水箱与水箱之间、水箱和墙面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0.7M
有浮球阀的一侧,水箱壁和墙面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水箱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得小于0.6M
24. 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予以确定
25. 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成面积不超过500M2的防火分区
26. 当热水供应系统只供沐浴用水时,住宅、旅馆最低水温不应低于37℃
27. 一次用水量L 小时用水量 L 水温℃
住宅、旅馆 带淋浴器的浴盆 150 300 40
无淋浴器的浴盆 125 250 40
淋浴器 70-100 140-200 37-40
洗脸盆、盥洗槽水龙头 3 30 30
洗涤盆(槽) - 180 50(医院60)
幼儿园浴盆淋浴器 30 180 35
28. 建筑物必须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的建筑:
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米的科研楼
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超过1200个座位的会堂、体育馆
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教学楼、图书馆
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29.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要层层设置有消防给水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30. 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部位: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公楼内的走道、办公室、餐厅、商店、库房和无楼层服务台的客房
每层面积超过3000M2或建筑面积超过9000M2的百货商场、展览大厅
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的观众厅、舞台上部、储藏室、贵宾室等部位50000纱锭的棉纺厂、5000锭麻纺厂、1500M2的木器厂、火柴厂、泡沫塑料厂
藏书超过100万册图书馆的书库、飞机发电机试验台的准备部分、省级邮政楼的邮袋库
31. 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的建筑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
室内设有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管道取自出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物
32. 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生活和消防储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
33. 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水加热器集中设置的分区热水供应系统
34. 废热锅炉所利用的烟气温度不宜低于400℃
35. 热水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口的最高温度与配水点低温度的差,不得大于15℃
36. 调节水量应根据用水量和流入量的变化曲线确定,如无资料可根据用水储备量确定
37. 当室内储水池的容积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应在室外设消防取水口;
取水口与被保护的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100米
38. 医院经消毒后的污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集中的取水点上游1000M和下游100M的范围
39. 道路宽超过60M时,应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40. 架空管道不得敷设在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仓库、通风小室合乎变电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