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程序法规与内容
(一)我国与国外的基本建设程序比较
中国基本建设程序 美国常规建设程序 英国常规建设程序
1.提出项目建议书 1.设计前期工作 1.立项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场地分析 2.可行性研究
3.进行项目评估 3.方案设计 3.设计大纲或草图规划
4.编制设计文件 4.设计发展 4.方案设计
5.施工前准备工作 5.施工文件 5.详细设计或施工图
6.组织施工 6.招标或谈判 6.生产信息
7.交付使用 7.施工合同管理 7.工程总表
8.工程后期工作 8.指标
(按建筑师服务范围) 9.合同:项目计划施工
竣工验收及工程反馈
(二)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主要法规
在市场竞争中,除国家(或地方)制定了一些必要的法规之外,一些行业性的协会、绘也制定了一些职业道德准则,以保证比较公平的,有序的竞争。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有关规范文件中,其部分主要参考资料如下(全部采用修订最新版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5.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周期定额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7.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8.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9.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12.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13.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
14.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15.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
16.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及可行性研究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2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2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5.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2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1一16条为原规定法规文件。17一26条为后续重要法规文件。
一、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711月1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99年8月30日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有关法规
《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1978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建委颁发)《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年版)(2003年4月21日颁发,2003年61日起执行〉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颁发)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原国家环保委颁发〉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三、有关设计规范
下列规范及标准在考试中必有涉及,应当熟练掌握: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一2001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一95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元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97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αJ50-92
《防洪标准》GB50201-94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以及其他各类型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基地和总平面的规定。
(三)我国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个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要经历几个循序渐进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身的工作内容。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包括以下7项内容: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所在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作好生产准备;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例:在国内,不属于在施工阶段建筑师参与的活动是:(A)
A.管理施工合同
B.定期视察施工情况
C.签发设计变更通知
D.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