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将建筑的特色在四维时空中加以定义,由它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两部分所构成,具体讲: 建筑的特色=F(此时此地人的生活方式,此时此地的土地及其过程,此时此地的技术条件、生态原则),其中: 生活方式,是在特定价值体系、伦理道德及法律所影响及规范下人的日常行为模式。显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不能期望现代人像小农经济时代的人那样四代同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不能指望现代都市人的生活仍然跟从晨钟暮鼓的节奏。那么,我们又怎么能让四合院和胡同来适应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呢?在对过往生活方式的怀旧情感中沉湎于过去的建筑形式,忘记了现代生活方式的需求,使我们的设计失去了时代的特色。但不管时代如何变迁,人们的生活方式如何改变,人总是离不开土地及土地上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讨论决定特色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土地格局和自然过程。前者包括山水及自然资源的分布状态,而后者则包括生物与非生物的流,诸如风的过程、水的过程及动物的运动和植物的生长。古代任何民族曾通过占地术,即通过阅读大地的肌理或格局,通过辨析自然过程,甚至跟踪动物的运动轨迹来取得建筑对自然力的适应,在中国甚至直接用两种最主要的自然过程(风与水)来命名这种占地术。最终使建筑认同于所在的土地及其土地上的自然过程。而正是这种认同,才使建筑有了地域的个性,有了地域的特色。现代地理学、水文学、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及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城市及景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本可以使设计师对土地的格局及其过程的理解比我们的祖先理解的更加透彻,从而使我们的设计更具有地域的特色。无论古代和现代,土地的格局和过程是相对稳定的。只要承认土地是有空间分异的,那么,潜在的建筑和景观的地域特色应该就是永恒的。只是在不同的技术条件下,这种地域特色会有不同的表现,所以,这就必须涉及影响特色的另一个变数。 技术在建筑特色的形成过程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技术是社会发展的反映和动力,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技术也决定了人们认识和利用土地及其过程的效率,决定了建筑认同于土地及其过程的方式。所以,从积极的方面来讲,建筑和景观本身是特定技术的体现。技术使建筑和景观具有特色。而另——方面,新的技术有可能使人们摆脱对特定自然过程的依赖和利用。我们往往自恃有现代技术,而不屑于对土地及其过程进行细心阅读,用空调替代对空气的利用,用强壮的地基和墙体来阻抗风与水流的过程,用电灯来取代自然光的利用、用外来的水泥和瓷砖替代当地的土、石和生物材料。从而使建筑失去了在天地中的定位,也失去了对土地的认同,因而失去了设计的地域特色。所以,要使技术对特色有积极的贡献,我们不得不依赖于形成建筑与景观特色的一个本质性的限制条件,那就是: 生活性。在技术“万能”的时代,生态性原则是最终决定建筑是否具有时代和地域特色的试金石。为了实现一个同样的目的,是否能用最少的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来获得同样或更好的效果,同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小,这便是生态原则的精髓。而至于这个“同样”的目的是否合理,则取决与此时此地的人的价值观以及这种价值观下的生活方式。如,为了实观同样的舒适度,设计师可以通过全封闭建筑加上人工的集中空调和照明系统来实现,也可以采用更简单的自然通风和光照来解决,差别就在于前者是不生态的,而后者是生态的。那么,基于后者的设计特色是有意义的,而基于前者的设计特色是空洞的,没有意义的。在这里,生态性优先于单纯基于技术而决定的形式的特色。进一步讲,如果设计不但用直接的途径充分利用了自然过程和能源,同时能用现代技术更高效地利用和转换自然过程和能源,如利用风和水来发电,收集太阳能来加温或制冷等,从而使人类为满足生活需要而对环境带来的冲击减少,那么,技术强化了设计的生态性。由此而形成的特色是有意义的,它会同时具有时代性和地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