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的第三阶段是:2003 年4月以后,市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和吸纳了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在全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有关北京历史名城保护的指示精神,对旧城内的四合院、胡同等传统建筑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如制定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建筑保护办法”、对危改区域内保存较好的四合院采取了挂牌保护的措施,使处于危改拆除区域内的658座四合院等传统建筑得以保留。尤其重要的是,将全市危房改造的思路做了根本性的调整,从以往的危房改造工程中对四合院胡同采取的“改造、建设”转变为“保护、维修”,要在保护四合院和历史名城的前提下,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我市延续多年的以拆除原有四合院为主要方式的危房改造工程,最终转变为以保护维修和提升居住环境为目的的危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