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 . l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 . 2~2 . lm 的部位应计算 1 / 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 . 2m 时不应计算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的部位应计算 1 / 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 / 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 / 2 计算。
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 / 2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