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价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
(一)静态评价指标
1 .静态投资回收期(Pt)
定义:静态投资回收期是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净收益抵偿项目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也即:
当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为
当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时,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
2 .投资利润率
定义:投资利润率一般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达到设计能力后的一个正常年份的年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
● 判别标准:当投资利润率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润率(或基准投资利润率)时,项目在财务上才可以考虑被接受,否则考虑拒绝该项目。
3 .投资利税率
● 定义: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年份的年利税总额或项目生产期内的年平均利税总额与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
● 判别标准:当投资利税率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利税率(或基准投资利税率)时,项目在财务上才可以考虑被接受,否则考虑拒绝该项目。
4 .借款偿还期(Pt)
● 定义:借款偿还期是指在国家财政规定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以项目投产后获得的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包括利润、折旧费,摊销费及其他项目收益)来偿还本息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以年为单位),它是反映工程项目偿还借款能力和经济效益好坏的一个综合性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 判断标准:借款偿还期能满足贷款机构的期限要求时,就可认为该项目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对于涉及外资借款项目,其国外借款部分的还本付息应按照明确的或预计可能的借款偿还条件(包括偿还方式及偿还期限)计算。
借款偿还期指标旨在计算最大偿还能力,适用于尽快还款的项目,不适用于已约定借款偿还期的项目。对于已约定借款偿还期限的项目,应采用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分析项目的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