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 1 )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
( 2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投资估算、工程的设计任务书等有关资料;
( 3 )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
( 4 )经校审的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或内部设计作业草图、文字说明、主要设备表;
( 5 )当地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或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和费用定额;
( 6 )现行的有关设备原价及设备运杂费率;
( 7 )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材料、设备及费用的价差调整办法和调整系数;
( 8 )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资料;
( 9 )有关合同、协议等;
( 10 )类似工程的概算文件及技术经济指标、经济分析资料。
(三)设计概算的内容
设计概算分为三级概算,即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如图 1-7 所示。
( 1 )单位工程概算是确定各单位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是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组成部分。
( 2 )单项工程概算是确定一个单项工程所需建设费用的文件,它是由单项工程的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编制而成的,是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组成部分。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组成内容如图 1-8 所示。
( 3 )建设项目总概算是确定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它是由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节税概算等汇总编制而成的,如图 1-9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