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规划的要求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项
1.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镇发展:
a.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b.预测城市化水平;
c.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城镇;
d.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
e.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a.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b.城市各类用地的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c.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的保护,城市风貌和特色;
d.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e.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
(7)各项专业规划;
(8)3~5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放、住宅建设等;
(9)实施规划的措施。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为l/50000—1/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b.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c.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d.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e.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范围;
f.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g.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h.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b.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c.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d.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e.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f.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地
(6)郊区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b.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围;
c.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品库、火葬场、墓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d.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
3.附件
(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构成如下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包括文本和图纸两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