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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筑师考试辅导-建筑与地方风格

www.zige365.com 2009-8-28 11:07:3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50多年来,我国建筑创作的发展,经过了曲折的、艰苦的摸索,无论在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上都取得了深刻的经验。值得高兴的是大多数的设计人员对中国的建筑创作走现代化、民族化的道路,其认识是赞同肯定的,至于具体怎样做、如何实现则有多种方法和渠道。

   在多年来的实践和讨论中,发现有些基本概念没有搞清楚,例如对“风格”两字就有不少看法。有人说,风格太玄,看不到,摸不着。也有人说,太抽象,认为不要提风格,可以提外形、外貌、形象,或者提风貌就算了。其实这种种提法都有相关意义。我们要研究建筑创作中的民族特色、地方风格,首先还是要把形式、形象、外貌、风格这些名词的涵义搞清楚,然后才能在建筑创作中去实现它、创造它。

   本书在第三章就提出了建筑创作的三个层次。作为第一层次,就是从物质技术、物理性能来总结建筑的特色特征,这是浅层次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如建筑平面的开敞,空间的通透,建筑形式、形象或外貌比较轻巧等等都属于第一类。中层次是深入了一步,由一定的理念、思想、规律归纳到一定的形式,包括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的形式,如符号、手法等。当然,提高到思想、文化内涵应该是高层次的表现。在前面谈到的风格或者叫风貌.应该属于高层次的表现。它是一种文化内涵,精神的反映,具体来说,能反映出时代的、民族的或地方的一些典型特征、形态面貌,那就可以称为风格。有人称之为特色。两者是有关联的,风格是指精神、文化内涵,比较抽象一些、概括一些,特色则可以具体一些。风格是客观存在的。有人认为风格太缥缈,不必花那么多功夫去议论它.只要负责设计就行厂。当然,能够设计出像样的作品也是必要的,但是,这只能是称作完成了一件实物、一件作品,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实用且功能好的作品,可是它没有感染力,是缺乏性格的建筑物。

   为了更好更深入地研究建筑风格,包括民族特色、地方风格,有必要把建筑风格的涵义加以明确,这样对建筑风格的创造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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