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设市城市必须编 修订前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指出,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纲要,而新《办法》规定,编制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对于广大的小城市如县城来说,是否也都要履行这个程序? 孙安军指出,要求各城市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的目的,是防止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出现盲目性、出现偏差,尽可能减少编制成本。因为出现了一些重大方向性问题,到了审批的时候才发现,再纠正就很困难,前面的工作就有可能全部报废。从目前的现实状况看,各地在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前,大都编制了总体规划纲要,并没有直接编制规划成果。“对于660个设市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之前,必须编制规划纲要。”孙安军说,“而对于大多数县城来说,我们只说‘参照执行’,并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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