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建筑师经验交流-工程造价与建筑市场关系的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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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市场形成工程价格的机制应以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前提条件 工程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本质上看,就是业面的投资得到有效运用,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投资效益得到提高,业主能从中受益。那么业主必然会选择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方式来发包工程。但在我们国家,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占的比例仍较大,由于所有者“缺位”以及管理机制不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代表国家利益的建设单位没有将工程项目通过市场竞价发包的动力,更有按国家定额进行计价的借口,即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如果最终的交易价不由竞争形成,结果亦是不尽人意。 近两年来,通过名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对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进行了改革,很多地方陆续推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模式。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工程量清单计价其终究只是一种计价模式,是为了便于市场竞争形成交易价格的工程进行计价的一种技术手段,决不是推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改革就到位了。以前只有定额计价模式时很多外商和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都已经是按市场形成价格进行交易,只是在计价的时候不太方便罢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则是解决这个当工程造价由市场形成时便于计价的问题。所以工程造价是否由市场形成终究是由投资管理体制决定的。至于推出的计价依据,例如广东,按2001 年计价依据,计价较之按1998年定额计价下降18.9%,尽管按2001年计价依据更接近市场,但其实质仍是一种政府用行政手段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行为,并不是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发生了根本转变,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出则是为了市场竞争形成计价模式提供了技术支持。 市场形成价格是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它要求一系列的改革作为前提条件,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投资体制的改革、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培育和发展中介等,这不是靠建设系统本身,更不是只靠造价管理机构的努力就可以完成的,造价管理机构不可能使其它行业的管理体制发生变革,而只能对计价模式作改良,使之适应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加入WTO后的市场化计价需要。 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开始对实施市场形成价格的主要障碍——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比如深圳市政府于今年3 月出台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要建立政府投资决策咨询制度,对于达到一定数额的政府投资项目,引入公众参与和专家评价制度,征询政府法律顾问和大型投资顾问机构的意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项目交付使用后,由市政府委托独立机构提出评估与审计报告。在政府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方面,引入政府工程市场准入制度:以最佳经济效益、公开及公平竞争为政策目标,引入国际通行的认可承建商和注册工程顾问公司制度。政府投资将逐步退出社会资本有意投资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其他经济成分投资参股,以建立起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回报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商业化。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终将形成对投资主体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市场形成价格则是顺应而来和理所当然的选择。 当前,为了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为价格在竞争中形成创造条件,建设管理部门要优化竞争环境,一方面要清除地方封锁,开放市场,另一方面要严格市场准入和消除不合格的竞争主体,并在市场准入上建立责权统一的行政机制,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在各五一节的审批责任。在目前保障市场运行的法制健全的情况下主要用行政手段、用信用机制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有序完善的建筑市场才能建立起来。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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