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室内心理因素。灯具的布置、颜色等与室内装修相互协调,室内空间布局,家具陈设与照明系统相互融合,同时考虑照明效果对视觉工作者造成的心理反应以及在构图、色彩、空间感、明暗、动静以及方向性等方面是否达到视觉上的满意、舒适和愉悦。 4、经济管理因素。考虑照明系统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以及是否符合照明节能的要求和规定,考虑设备系统管理维护的便利性,以保证照明系统正常高效运行。 室内光环境是在原有建筑环境基础上,运用灯光艺术语言及照明技巧描绘和刻画的特定环境。对灯光艺术语言和照明技巧的运用,要充分考虑和兼顾居住者年龄、性格、职业等因素,要与建筑室内的装饰风格相协调,以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专业人员在建筑环境领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创造和控制良好光环境的能力。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