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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二级建筑师考试:法律法规经济施工辅导精选(42)

www.zige365.com 2009-12-7 8:41:5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建筑面积的内容和作用

 建筑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自然层的水平平面面积(即房屋外围水平面积),是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综合,是建筑物的一项重要技术特征指标。多层建筑的建筑面积是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建筑面积的作用是能控制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建设进度和工程量的大小。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总规则

  工业与民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总的规则为:凡在结构上、使用上形成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空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水平面积及其相应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用量的,可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面积规范》的适用范围见辅导用书102页

  四、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www.Examw.com)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 . l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 . 2~2 . 1m 的部位应计算 1 / 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 . 2m 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者应计算 1 / 2 面积。

  (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 . 2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 . 2m 的部位应计算 1 / 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 / 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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