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公司的租金回收困难,应收账款较多。在中国,施工企业拖欠租赁企业的租赁款现象比较严重,在租赁公司中拖欠款额占到总收入的30%~40%的公司占到了大多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众多,而中国目前的法制和相关的政策不健全是主要原因之一。在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租赁款项回收而引起的经济纠纷仅仅是当作一般的民事案件来进行处理,在一定程度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存在,甚至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拖欠租金或者恶意设陷阱来减少或者不付租赁款,使得租赁公司处于被动境地。即使诉诸法律往往也会被拖入持久的法律纠纷中,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胜诉也会面临法律判决执行难的局面。而国外有着比较完善的租赁法律法规,在美国,如果承租方拖欠了租金,出租方可以依法来追究承租方的刑事责任。由于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价值昂贵投入较大,若租金款项拖欠严重,就不能满足其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进而则会严重影响到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六,中国建筑工程机械租赁的管理和协调还没有到位,尚缺少一个全国性的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协会来指导租赁行业的经营发展。目前中国的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业处于混乱的价格竞争和无序的发展状态之中,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租赁行业协会尤为重要。行业协会所起的作用主要应包括: 组织人员对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市场进行调研,统计租赁市场的相关数据,针对共性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租赁业和政府的信息通道,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租赁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提供依据。作为会员的交流平台,为租赁公司、承租者、制造商和政府部门提供交流机会,不定期的举办各种专业交流会、学术会和展览会等,加强各环节之间的直接交流。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实行行业自律和平等有序的竞争。出版发行行业刊物,作为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业的代表进行宣传、指导和促进设备租赁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北美、欧洲及日本等租赁业发达的地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全国性的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协会。在欧洲已经有了国际间的租赁协会-欧洲租赁协会,她的成员是来自各个发达国家的租赁公司,实现了跨区域的协调和指挥。中国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业的发展也急需一个组织者和领导者,以更好实现租赁业的和谐发展。2007年2月民政部批准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租赁分会成立,这对于中国的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业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虽然目前中国的建筑工程机械租赁的发展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但是这是任何新生事物所必须经历的,是时代所赋予的。她在国内的出现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只要能够看到存在的问题进而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加以解决,相信中国的建筑工程机械租赁业的发展会在世界租赁业中崭露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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