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 (一)雷电的产生 带负电荷的雷云在大地表面会感应出正电荷,使雷云与大地间形成一个大的电容器,当电场强度超过大气被击穿的强度时,就发生了雷云与大地之间的放电,即常说的闪电,或者说是雷击。雷电流的幅值很大,有数千安到数百千安。而放电时间只有几十微秒。雷电流的大小与土壤电阻率、雷击点的散流电阻有关。 雷电的危害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击雷,即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构成物和设备上发生的机械效应和热效应;第二类是感应雷,即雷电流产生的电磁效应和静电效应;第三类是高电位引入,即雷电击中电气线路和管道,雷电流沿这些电气线路和管道引入建筑物内部。雷云的电位大约为1万kV到·l0万kV。 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 (1)对于平屋面或坡度不大于1/10的屋面,檐角、女儿墙屋檐是易受雷击的部位,见图6—19(a)、(b)。 (2)对于坡度大于1/10且小于1/2的屋面,屋角、屋脊、檐角、屋檐是易受雷击的部位,见图6-19(c)。 (3)对于坡度不小于1/2的屋面,屋角、屋脊、檐角是易受雷击的部位,见图6-19(d)。 (4)对图6—19(c)、(d)两种情况,在屋脊有避雷带且屋檐处于屋脊避雷带的保护范围内时,屋檐上可不设避雷带。 (二)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l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儿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丁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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