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筑师>复习指导>正文
2010年一级建筑师辅导资料: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www.zige365.com 2009-12-29 16:04:2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一般规定
(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4)、(5)、(6)三种情况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2)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他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当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雷击的部位敷设;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2m;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防侧击的措施。在电源引人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建筑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3)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l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4)当树木高于建筑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直击雷的措施
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rn×l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高度超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2)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进入建筑物的各种线路及金属管道,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线槽及金属管道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分类中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种情况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应考虑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10一级建筑师结构工程模拟练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