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个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要经历几个循序渐进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身的工作内容。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包括以下7项内容: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所在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作好生产准备;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四、项目建议书
它是建设项目发展周期中的最初阶段,提出一个轮廓设想,从宏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其主要作用是国家选择建设项目的依据。涉外项目建议书一经国家批准即为工程立项,而随后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可对外展开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有以下6条:
1.建设项目提出依据和缘由,背景材料,拟建地点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资料;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论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可行性及协作可靠性;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设计、施工项目进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