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建设设计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注册建筑师条例 》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