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区域发展目标 区域发展目标是区域发展战略中的核心部分。目标是发展的导向。在区域规划方案设计之前,必须首先决定区域发展的总体目标,明确区域发展方向。有了目标,才能研究发展的方针,组织合理的结构,提出实现目标的对策和建设的方案。确定区域发展目标,实质是对规划区域提出发展的意想状态,可以采用“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原则”,也可以采用“地方的发展条件和资源的可能性为原则”,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发展目标有高目标、低目标和适中目标等多种层次。为决定发展目标,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区域内外的条件和资源状况,对区域未来发展变化进行大量的预测工作。 (3)区域发展的课题与对策研究 课题研究实际是对区域各经济部门和重大建设项目或重点开发区域、不许开发的保护区域的深化研究,这是生产力总体布局的工作基础。区域发展的研究课题一般是根据自然环境、历史发展背景、未来的发展目标、重大建设项目而提出来的,通常的课题有:水、土、矿产、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人口增长,就业问题,主导产业,经济结构,交通运输系统,自然保护区,生态与环境保护,重点开发区域等。 (4)规划方案设计 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课题研究的对策,规划工作者综合各种各样的设想和方案,拟定区域发展的总体方案。这是规划工作者在规划中最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阶段。他们要使各个部门、区域的各个部分尽可能和谐、协调、有效地发展,要设计出可供比较、选择的若干个方案。规划设计时既要有部门发展的专项规划方案,也要有综合的总体规划方案。它们通常是以规划图来表示,同时编写规划报告或附上规划说明,往往还同时附上其他有关的图表和研究资料作为补充。 (5)规划方案评估 这一步骤可分为两个不相连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在规划方案未决定之前,对若干个供比较、选择的方案进行评估,以判断规划设想或规划方案构想的合理性和优劣性。在评估的基础上,选定出较为适当的方案。第二阶段是在规划方案初步拟定后,请当地政府的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和各方面的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或评审。 (6)规划定案。根据规划评估、论证或评审意见,认真研究,作必要的修改,最后形成规划文件。规划成果应按有关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机构或政府权力部门审批,方具有实施的权威。 (7)实施阶段。在实施规划方案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规划的可行性和实际效益,根据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对原规划方案作出必要的调整、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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