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发展,需得到建设、审计、财政、物价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而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闭合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如部分地区财政部门规定,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工程预算、标底编制按国家收费标准的50%-80%执行,并且指定审核单位;一些地区审计部门规定,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均由审计局审核,可以收费也可以罚款:物价部门制定的全过程跟踪控制收费标准尚不完善,这些都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效果。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优质高效地开展全过程造价控制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6、结语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工作实践和效果,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国有资金和以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项目,应大力提倡开展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控制体系,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以解决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顽症,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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