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设计图纸
(1)平面图
a.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b.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c.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
d.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e,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f.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g,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 重要设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h.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 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i.车库的停车位和通行路线;
j.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
k.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l.剖切线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或需要剖切的平面位置);
m.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n,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o.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p.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Q.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r.可自由分隔的大开间建筑平面宜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其分隔方案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分隔示例平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s,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t,图纸名称、比例;
u.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2)立面图
a.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b.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隔板、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或女儿墙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 (宽x高x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c.平、削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d.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e.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f.图纸名称、比例;
g.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3)剖面图
a.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削面。
B.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c.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