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施工
第一节 砌体工程
一、砌体材料
(一)砖
1 .种类、规格和强度等级.
2 .质量要求.
◆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砖在砌筑前 1~2d 还需进行湿润,普通砖、空心砖的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砖重的百分比)以 10 %一 15 %为宜,灰砂砖、粉煤灰砖的含水率以 5 %一 8 %为宜。源:中华考试网
(二)砌块
(三)砌筑砂浆
1 .水泥(强制性条文)
◆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砂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 % ;
◆ 对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10 % ;
◆ 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 .砂浆
◆ 配置水泥石灰时,严禁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强制性条文)
◆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 施工中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 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算。
◆ 砌体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制,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满足: ①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2 min ②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min ; ③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 3~5min
◆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 30 ℃ 时,应分别在拌成后 2h 和 3h 内使用完毕。
◆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 0 . 75 倍。
二、砌体工程施工
(一)砖砌体工程
1 .砌砖工艺
2 .砌砖质量要求
横平竖直、砂浆饱、上下错缝、接槎可靠。
◆ 砌体的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要达到 80 %以上,水平灰缝和竖缝的厚度规定为 10 ± 2mm。砂浆的和易性好,砖湿润得当是保证砂浆饱满的前提条件。
◆ 对于砖柱严禁采用包心砌法。
5.1.5 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6 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 .砌块施工工艺
2 .小型砌块砌筑质量要求
◆ 施工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 。(强制性条文)
◆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 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 小砌块砌筑时,在天气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可提前撒水湿润小砌块;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可提前浇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 承重墙严禁使用断裂的小砌块。(强制性条文)
◆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强制性条文)
◆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 / 3 。(强制性条文)
(三)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质量验收要求参见GB 50203 一 2002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P14~P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