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酶的特性及定量原理,测定酶活力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酶促反应过程中,只有最初一段时间内反应速度与酶活性成正比,随着反应时间的延长,反应速度即逐渐降低。
(2)要规定一定的反应条件,如时间、温度、pH等,并在酶测定过程中保持这些反应条件的恒定,如温度不得超过规定温度的士1℃,pH应恒定。
(3)配制的底物浓度应准确且足够大,底物液中应加入不抑制该酶活力的防腐剂并保存于冰箱中,以防止底物被分解。
(4)标本要新鲜,由于绝大多数酶可因久置而活力降低,标本如无法及时测定,应保存于冰箱中。用血浆时,应考虑到抗凝剂对酶反应的影响。有些酶在血细胞、血小板中的浓度比血清高,为此在采血、分离血清时,应注意防止溶血和白细胞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