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职考办字[2013]1号
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现将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时间安排
机动车维修考试开设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2个级别,均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和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类别。参加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日期定为10月26日。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定在10月14日至11月30日。
二、成绩管理
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
三、考点的设置
机动车维修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实际操作科目的考点须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承担机动车维修考试任务。
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由各省级机动车维修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后方可设置。
四、考务组织
(一)发布考试公告。各地机动车维修考试管理机构要提前确定考试报名点等有关信息,并于4月25日前通过网站和其他方式发布考试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各科目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点信息等考生需要周知的事项。
(二)组织报名。机动车维修考试主要采用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考生可于5月10日至6月15日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通过机动车维修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并于6月30日前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也可于6月30日前直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追加报名。
(三)资格审核。报名工作完成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完成考生考场编排等相关工作。
(四)组织考试。根据国家安全保密和机动车维修考试有关要求,做好考点的安排布置、考务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培训等考务工作的部署。考试时加强监考和巡考的工作力度,严格考试纪律。考后切实做好考试资料的回收、寄送及考场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理论科目考试答题卡于10月28日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实操考试成绩光盘于实操考试完成后2日内通过机要通道寄送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机动车维修考试工作,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沟通,加强考试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做好考试各项工作。
(二)深入了解考试业务。认真学习考试相关文件,熟悉考试政策,按照国人部发〔2006〕51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考务工作。
六、考试收费
(一)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的要求,做好考试收费工作。
尚未申请本地区机动车维修考试收费的省份,要积极与省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在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本地区考试费收费标准核定工作。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要严格按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9月30日前将考务费汇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考务费收费标准不变)。
七、联系方式
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联系。
联系人:考务管理处 张巍、陈旸
电 话:(010)65299036、65299039
传 真:(010)6529903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
邮 编:100029
附件:2013年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
考试工作计划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附件
2013年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工作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考试准备 |
1 |
3月-4月 |
发布考试公告,开展考试宣传工作 |
2 |
5月10日-6月30日 |
组织考生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及报名确认 |
3 |
7月20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
4 |
8月20日前 |
完成实操考官培训 |
5 |
8月31日前 |
完成实际操作考点验收,确认理论和实际操作考点 |
6 |
9月10日前 |
完成理论及实操考场编排、打印准考证 |
7 |
9月20日前 |
完成实操考官监考安排 |
8 |
10月10日前 |
接收并维护实际操作考试题库 |
9 |
10月20日前 |
接收理论考试试卷 |
实施考试 |
10 |
10月26日
8:30-11:30 |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11 |
10月26日
14:00-17:00 |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12 |
10月14日-11月30日 |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考后工作 |
13 |
10月28日前 |
返送理论考试答题卡 |
14 |
12月10日前 |
返送实际操作考试光盘 |
15 |
12月30日前 |
完成并报送考试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