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环境保护标准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3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价单位,可以责其进行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的限期整改。(ABCDE)
A、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已不适应评价工作的;
B、评价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评价合同的;
C、变相转包评价工作或承接项目与评价证书业务范围不一致的;
D、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审查过程中质量较差的;
E、无故不参加定期考核或拒绝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或不按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作业绩记录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