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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认证法律法规专家模拟及解析

www.zige365.com 2008-4-18 13:39:1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四、判断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在渔业水域不得从事拆船业。(×)

2.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3.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可以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缩窄行洪通道。(×)

4.可能导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都不得兴建。(×)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

6.日处理能力在20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二级处理工艺一般采用高负荷活性污泥法。(×)

7.对于不执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企业只需进行罚款处理。(×)

五、名词解释
1.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之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或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伤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基本法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体法,即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加以全面综合调整的立法,一般是对环境保护的目的、范围、方针政策、基本原则、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法律责任等作出原则规定。它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除宪法外占有核心地位,常常成为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的立法依据。1989年1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他对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

4.清洁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生产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5.自然保护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条规定,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六、论述题

1.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工艺选择准则和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
2)工艺选择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总体环境效益等。
3)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优化工艺设计参数。必须对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进行详细调查或测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预测。在水质构成复杂或特殊时,应进行污水处理工艺的动态试验,必要时应开展中试研究。
4)积极审慎地采用高效经济的新工艺。对在国内首次应用的新工艺,必须经过中试和生产性试验,提供可靠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应用。

2.禁止、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关规定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4).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6).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
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3.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关要求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态平衡。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要认真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确定不同地区的主导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生产环节,要严格排放强度准入,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在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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