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湖南省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二、 范围: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一次性卫生用品材料从业人员、外来流动人口。
三、 项目:
1、 食品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一般体检、肠道细菌检查、肝功能、HbsAg、HbeAg、胸透。
2、 外来流动人口:一般体检、肝功能、胸透、疟疾、丝虫病、血吸虫病、五至十月间加做霍乱带菌检查。如从事食品、公共场所行业须加做肠道细菌、HbsAg、HbeAg检查。
3、一次性卫生用品材料从业人员:同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项目,须加做性病检测项目。
四、程序:
1、体检者到体检登记处填表编号。
2、收费处付费。
3、 进行健康检查(采血、内外科检查、肛试、胸透)。
4、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
5、 领取健康证:全过程七个工作日。
五、 健康检查有效期限:有效期为一年(外来人口为二年)。
如一个月内曾在区、市级医院做过肝功能检查者,出示有效凭证可免做。
六、收费标准:参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