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的严重程度分级是将劳力性心绞痛发作时的劳力量进行分级。根据加拿大心血管病学会分类标准,将心绞痛严重程度分为4级:
Ⅰ级:一般活动不引起心绞痛发作,强度大、速度快、时间长的体力活动时引起发作。
Ⅱ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在快步走、饭后、冷风、紧张时更明显。
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显著受限,以一般速度平步行走1~2个街区,或上一层楼即可引起心绞痛发作。
Ⅳ级:所有活动可引起心绞痛,甚至休息时也有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