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如下:
1、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2、科室: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3、人员
(1)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3)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4、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