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药物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则:
(1)心力衰竭:可以选择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和利尿剂,从小剂量开始。有心衰症状者应联合用药。
(2)脑血管病:合并脑血管病患者不能耐受血压过快、过大的下降,需要缓慢、平稳降压,可选用ARB、长效CCB、ACEI或利尿剂。
(3)冠心病:合并稳定性心绞痛患者可选用β-受体阻滞剂、长效CCB;心肌梗死患者选用ACEI和β-受体阻滞剂。尽可能用长效制剂。
(4)肾功能异常:通常需要3种或以上药物联合治疗。在肾功能不全的早、中期,ACEI或ARB对早期糖尿病性肾病伴有高血压可有效地减少蛋白尿,具有肾保护作用。肾功能不全晚期禁用。
(5)糖尿病与胰岛素抵抗:在改善生活行为的基础上,2种或以上降压药物联合治疗。可选用ARB或ACEI、长效CCB和小剂量利尿剂。其中ARB、ACEI可增加胰岛,素敏感性而改善代谢异常,延缓糖尿病进展。
(6)老年人收缩期高血压者:宜选择利尿剂、长效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
(7)对伴有脂质代谢异常的患者:可选用α1受体阻滞剂,不宜用β-受体阻滞剂及利尿剂。伴妊娠者,不宜用ACE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可选用甲基多巴。
(8)对合并支气管哮喘、抑郁症、糖尿病患者:不宜用β-受体阻滞剂;痛风患者不宜用利尿剂,合并心脏起博传导障碍者不宜用β-受体阻滞剂及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