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人
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只有做到“五早”,才能控制传染源,防止传染病在人群中扩散、蔓延。
(2)病原携带者
应做好登记并进行管理,指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随访,经2~3次病原检查为阴性时方可解除管理;调离特殊工作岗位,如饮食行业、服务行业、托幼机构等;艾滋病、乙型肝炎和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严禁做献血员。
(3)接触者
对曾经接触传染源而有可能受感染者,都应该接受检疫。检疫期限从最后接触之日起到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对甲类传染病的接触者采取留验,对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必要时对接触者可进行应急接种、药物预防。
(4)动物传染源
对人类危害较大且无经济价值者予以消灭,如鼠类;对危害较大的病畜或野生动物予以捕杀、焚烧、深埋,如患狂犬病的狗,患疯牛病和炭疽的家畜;危害较小且有经济价值者予以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