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标本的采集
1)一般采清晨空腹静脉血,放于清洁、干燥的试管中。如果需采全血,则应在试管内预先放置抗凝剂(如EDTA等)。
2)如需做细胞培养者,则应将血液放入盛有培养基的细胞培养皿中,立即送检,如进行伤寒杆菌的培养。
(2)血液标本的保存与运输
血清和血浆标本均应保存于4℃以下,如需长期保存,需置低温(-30℃至-80℃)。其运送过程也应保持低温状态。如病毒性肝炎抗原、抗体的血清标本、检测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的血清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