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或实验搜集来的原始资料,经过汇总之后得到的小计或总计数值称为绝对数(即总量指标)。如发病人次数、医院收容人数、治愈人数等。总量指标反映一定条件下某种事物的规模或水平,是计划或总结工作的依据,同时,又是计算相对数与平均数的基础,但是绝对数往往不便于比较,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计算相对数与平均数。
相对数
一、相对数及其意义
相对数是两个有关的绝对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千分比或万分比等表示,是医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统计指标之一。
计算相对数的意义是把基数化做相等,便于相互比较。如:每千人中的发病数,每百名某病患者的死亡人数等。
例如:某时期内,甲部队患感冒者17人,乙部队10人,我们不能因为17人多于10人,而得出甲部队感冒发病率高的结论,如果甲部队有534人,乙部队为313人,那么甲乙部队感冒率分别为:
甲部队:17/534×1000‰=31.8‰
乙部队:10/313×1000‰=31.9‰
根据这两个感冒发病率可以看出,两个部队感冒的发病强度是一样的,即每千人中发病32人。
二、几种常用的相对数
(一)强度相对数(率)表示在一定范围内,某现象的发生数与可能发生某现象的总数之比,说明某现象出现的强度或频度(即频繁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强度相对数=某现象的发生数/可能发生某现象的总数×100℅(或1000‰) (3.1)
例如:某部队某年发生菌痢136人次,该部队同年平均人数为14,080人。求该部队的痢疾发病率。
痢疾发病率=136/14080×10000‰=9.66‰
即平均每千人中有9.7人发病。
在医学上常用的强度相对数有患病率、发病率、感染率、病死率、死亡率及人口自然增长率等。计算公式如下:
某病患病率=某病患病人数/调查人数×100%
某病发病率=某期间内某病新病例数/同期间内平均人口数×100%
某病感染率=带有某种病原体人数/检查人数×100%
某病病死率=死于某病人数/某病患病人数×1000‰
某病死亡率=某年某地某病死亡人数/同年该地平均人口数×100%
出生率=某地某年活产数/该地同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
死亡率=某地某年死亡率/该地同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
自然增长率=某地某年活产数-死亡数/该地同年年平均人口数×1000‰=出生率-死亡率
表示每年每1000人口增加的人数。
(二)结构相对数(比)表示某部分在全部分中所占比重,以100作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结构相对数=某一构成部分的例数/各构成部分例数之和×100 (3.2)
全体内各组结构相对数的总和应为100%.
例如:某年某地区各种疟疾发病例数为:恶性疟68名,间日疟12名,三日疟17名。则三种疟疾分别占疟疾患者总数的百分比为:
恶性疟=68/(68+12+17)×100%=70.1%
间日疟=12/(68+12+17)×100%=12.4%
三日疟=17/(68+12+17)=17.5%
各部分百分比之和为100%,即70.1%+12.4%+17.5%=100%
(三)比较相对数(比)是两个有关指标之比。通常以某种现象的数量为1或100作基数,看另一种现象的数量是多少。计算公式为:
比较相对数=甲现象的数量/乙现象的数量 (3.3)
例如,某地自1972年至1976年间,肝癌发病数中男性2,209,女性735人,则男性为女性的3.005倍即
男/女=2209/735=3.005
也可写成:男:女=2209:735=3.005:1
又如:动态相对数也是比较相对数,表示同一现象在不同时间上的对比,如表3.1为某医院收治病人总数的变化。
表3.1 某医院收治病人总数的变化
(二)分母必须选择恰当 例如:调查某部队人员的蛔虫感染情况时,收集的资料有部队人数、被检查人数、阳性人数。计算蛔虫阳性率时,应以被检查人数为分母,不应以部队人数为分母。此例所说的恰当,是指分母中每一个体都有可能进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