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居住区:居住区应选择城市中日照良好,风景优美,环境宁静和清洁的地段。居住区还必须有足够的面积,使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不至于过高,并保证有充足的绿地。城市中一般可设若干个居住区,各个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在5万左右,每个居住区内应配置成套的各种文化、教育、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
(2)工业区:根据城市规模、工业企业的数量和性质,城市可设一个或几个工业区。每个工业区内可相对集中地设置若干个工业企业,使各企业间便于组织生产协作、原材料和三废的综合利用。按工厂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分为:①耗能多,污染严重,运输量大的工业及易燃易爆的工厂,应设在独立的远郊工业区;②污染较轻,运输量中等的企业可设在城市边缘工业区内;③污染轻微或无污染及运输量不大的企业可设在居住区的独立地段,用道路或绿化与居住建筑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