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的焚烧
焚烧法处理垃圾,在一些国家已很普及,并且收到良好的卫生效果和经济效益。在我国目前只对少数含有病原体的医疗机构垃圾和某些科研机构的垃圾进行焚烧。此法优点很多,能迅速消灭一切病原体,占地面积小,可以回收热能,经济效益好。但是设备投资和管理费用大,并且有些垃圾不适于焚烧。焚烧法的卫生要求如下:
(1)焚烧炉应设在居住区的下风向,距居住区500m以上。
(2)烟囱高度要在30m以上,便于烟气扩散。
(3)炉内燃烧温度应在800~1000℃以上,以防燃烧不完全的产物污染大气。
(4)垃圾灰分不超过45%,水分不应超过50%,否则不能焚烧。
2.垃圾的其他处理法
垃圾成分复杂,可利用的成分很多,所以世界各国发展和研制出多种处理方法。有的已经开始应用,有的处在试验阶段。
生活垃圾热解: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一些国家小规模试用,效果很好。其原理是把有机物质(特别是塑料等有机物质)在无氧的条件下加热使之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如甲烷、乙烯、一氧化碳、氢气等。同时还产生一些可作化工原料的液体,如高分子烃类、煤焦油、醋酸等。热解还可得到炭黑等固体可燃物。它和燃烧不同的是无氧,温度低(一般在380~450℃)。
此外,还有垃圾水解法(可提取出酒精),垃圾低温氧化法(可得一氧化碳和有机酸),加氢氧化法(可提取燃料气体和油类)等。这些方法都在试用或实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