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土壤中的化学污染物(如重金属,农药),有的能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逐步降低其毒性,但多数是化学性质稳定,不易降解。虽然如此,他们却能在各种不同的理化条件下改变其存在的形式,从而改变其毒性的大小;改变其蓄积、迁移特性和最后残留和归宿。
1.影响土壤中化学物质迁移转化的因素
(1)土壤腐殖质的吸附和螯合作用:土壤腐殖质能大量吸附金属离子,使金属通过螯合作用而稳定的被留在土壤腐殖质中,从而使金属毒物不易迁移到水中或植物体中,减轻其危害。
(2)土壤pH值:在酸性土壤中,铜、锌、镉、铬等金属离子多数变成易溶于水的化合物,容易被作物吸收或迁移;而土壤pH值高时,多数金属离子成为难溶的氢氧化物而沉淀。所以,土壤受镉污染后用石灰调节土壤,可显著降低糙米中的镉含量。实验表明:当土壤pH值为5.3时,糙米镉含量为0.33mg/kg,而pH值为8.0时镉含量仅为0.06mg/kg。(3)土壤的氧化还原状态:在氧气充足的氧化条件下砷为五价,而在还原条件下则为三价(亚砷酸盐),毒性比前者大;六价铬比三价铬毒性大的多。另外,在还原条件下,许多重金属形成硫化物(难溶解)而被固定于土壤中。
2.重金属和农药的残留
进入土壤中的重金属,如不迁移出去,几乎可以长期以不同形式存在于土壤中。农药虽能降解,但有的半减期也很长。例如,含有铅、砷、铜、汞等农药的半减期为10~30年。有机氯农药为2~4年,有机磷农药为2周到数周。化学毒物在土壤或农作物中的残留情况与化学毒物本身的特性有关,也和土壤的理化特点有关。残留情况的表示方法有两种:①半减期,表示减少50%所需的时间;②残留期,表示减少75%~100%所需的时间。
3.土壤的环境容量
一定环境单元,一定时期内,在不超过土壤卫生标准的前提下能容纳的污染物最大负荷量称为土壤对该污染物的环境容量。例如,某地土壤中镉的自然本底值为0.1mg/kg,土壤中镉的卫生标准为1.0mg/kg,则该土壤对镉的环境容量为0.9mg/kg。土壤的环境容量是制订卫生标准和防护措施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