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考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考字[2011]4号),现将朝阳区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6日–2011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一楼东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联系人:陈伯生 65859685
乘车路线:30路道家园站;117、419、31、729、976、988、985、984路等在甜水园北里站下车沿京客隆和北京图书批发市场向东走约300米路南。
二、现场信息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资格初审,并根据不同报名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需同时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和人事专用章)。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均要复印)。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五)两张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相一致)。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如果在报名表中填写工作单位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A4纸复印件。
(七)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八)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九)连续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交一级医院以上医疗、保健、预防机构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收费标准
在现场确认信息并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卫生部(卫规发[2000]第5号)及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类 别 |
报名费 |
执业医师考试费 |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 |
临床类别 |
20元/人 |
280元/人 |
260元/人 |
公共卫生类别 |
20元/人 |
280元/人 |
260元/人 |
口腔类别 |
20元/人 |
380元/人 |
360元/人 |
中医类别 |
20元/人 |
360元/人 |
340元/人 |
四、报考依据和朝阳区报名点的考生范围
(一)报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
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
5、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
6、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等相关文件。